中國電煤價格體制的幾個階段
http://www.cnkawayi.cn 2012-12-27 11:18 中企顧問網
本文導讀:在電煤價格市場化之后,電價的市場化改革將是符合邏輯、水到渠成的(尤其是在煤價出現明顯波動的時候)。中企顧問網發布的《2012-2016年中國電煤市場評估及投資戰略研究報告》指出:無論怎樣改革,煤、電、電力用戶間的利益分配必將出現重構過程。
籠統來說,我國電煤價格確定方式經歷了以下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1953-1982):傳統計劃經濟模式,國家組織訂貨,煤炭生產、分配全部實行指令性計劃;
第二階段(1983-1992):以國家計劃分配為主,增加了市場調節成分;
第三階段(1993-2004):國家計劃分配比重明顯縮小,市場調節成為主導力量;
第四階段(2004-2012):逐步取消政府組織煤炭訂貨方式,改為在國家公布的運力配臵框架下,煤、電企業自主銜接、簽訂合同。
不可否認,在新的電煤價格體制運行的最初幾年,將不可避免的出現各種預想不到的問題,尤其是在電價形成機制改革完成之前,但市場化的道路對于電力、煤炭雙方來說,都是種解脫,因為從扭曲的煤價、電價形成機制中獲益的不僅僅是煤炭企業,更大的獲益方是下游的電力用戶,多年來通過壓制電價對下游電力用戶(尤其是高耗能行業用戶)進行的隱形補貼,是火電企業的經營受到嚴重影響的最大原因。
在電煤價格市場化之后,電價的市場化改革將是符合邏輯、水到渠成的(尤其是在煤價出現明顯波動的時候)。中企顧問網發布的《2012-2016年中國電煤市場評估及投資戰略研究報告》指出:無論怎樣改革,煤、電、電力用戶間的利益分配必將出現重構過程。
第一階段(1953-1982):傳統計劃經濟模式,國家組織訂貨,煤炭生產、分配全部實行指令性計劃;
第二階段(1983-1992):以國家計劃分配為主,增加了市場調節成分;
第三階段(1993-2004):國家計劃分配比重明顯縮小,市場調節成為主導力量;
第四階段(2004-2012):逐步取消政府組織煤炭訂貨方式,改為在國家公布的運力配臵框架下,煤、電企業自主銜接、簽訂合同。
不可否認,在新的電煤價格體制運行的最初幾年,將不可避免的出現各種預想不到的問題,尤其是在電價形成機制改革完成之前,但市場化的道路對于電力、煤炭雙方來說,都是種解脫,因為從扭曲的煤價、電價形成機制中獲益的不僅僅是煤炭企業,更大的獲益方是下游的電力用戶,多年來通過壓制電價對下游電力用戶(尤其是高耗能行業用戶)進行的隱形補貼,是火電企業的經營受到嚴重影響的最大原因。
在電煤價格市場化之后,電價的市場化改革將是符合邏輯、水到渠成的(尤其是在煤價出現明顯波動的時候)。中企顧問網發布的《2012-2016年中國電煤市場評估及投資戰略研究報告》指出:無論怎樣改革,煤、電、電力用戶間的利益分配必將出現重構過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