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力行業投融資體制存在的問題
本文導讀:中國電力行業投融資體制存在的問題,我國電力投資體制改革所形成的投融資新格局,對調動各級投資主體的積極性、快速發展電力工業“功不可沒”。
我國電力投資體制改革所形成的投融資新格局,對調動各級投資主體的積極性、快速發展電力工業“功不可沒”。然而,與市場經濟的不適應性和體制深層次矛盾較為突出,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電力投資的結構性矛盾日益突出
就電力投資體制改革而言,集資電廠、中外合資電廠、外商獨資電廠以及其他投資形式的電廠相繼出現,電源環節出現投資多元化局面。在電源投資決策方面,存在投資沖動、投資規模膨脹的問題。電網投資主體應是管理電網的電力企業,現階段仍是單一化主體。
2.可再生能源的投融資激勵政策不足
為支持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國家與地方政府已出臺的一系列與投融資相關的激勵政策作用明顯不夠,主要表現在:①中央與地方部門的補貼政策不到位;②增值稅和增值稅的附加稅,目前只有小水電按6%征收增值稅,享受了優惠政策,但是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更高的大水電與風電則不能享受這一待遇;③價格政策。當前國家出臺了風力發電的還本付息政策,并且規定電網要全部收購,這一政策實質上是由新電新價政策衍生的,如不與其他政策措施配套,作用還是有限的;④低息貸款政策。國家對風力發電目前有占一定投資份額的低息軟貸款,以增加項目的融資能力,對于小風力發電和光伏發電有一定總額限制的貼息貸款,一般由農村能源專項貸款資金貼付。
3.技術改造和節能投資資金來源短缺
火力發電本身就是高耗能、高污染行業,如不進行科技創新,終將被淘汰。電力企業內部動用自己的技術改造資金中的一少部分用于安排降低廠用電率和線損率的工程項目中,其他節能投資基本短缺。
4.中央與地方合資的電力項目產權不清
電力企業應當組建“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建立與完善現代電力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但我國在國電公司控股和參股的電力項目中,股份持有者多數為地方政府或地方企業,這就產生了產權的劃分歸屬與管理問題,進而影響到地方企業的投資決策和融資能力。







